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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激励浙江大学学生勤奋学习,积极努力投入书法、篆刻、国画艺术的创作与研究,现根据有关要求,开展2018年“浙江大学马世晓艺术奖励基金”推选工作。
奖励对象
奖励浙江大学在读全日制在书法、国画、篆刻方面,创作实践与理论研究有突出成果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。
奖励金额、奖励人数与评选方式
1、评选分成创作实践型与理论研究型,每年评定本科生和研究生总计10人,每人5000元人民币。
2、评委由“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马世晓书法研究中心”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组成。
奖励条件
1、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学兼优,品行端正;
2、对艺术有浓厚兴趣,有志于献身于艺术事业,对艺术学系有特殊贡献者;
3、书法篆刻实践能力突出,富有理论科研能力;
4、积极参加专业展览、研讨会,并在专业展览中获得重要成绩,发表专业论文等;
5、积极参与社会工作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,并在社会工作中获得突出地位。
“浙江大学马世晓艺术奖励基金”发放方法
1、浙江大学马世晓艺术奖励基金发放事宜由“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马世晓书法研究中心”负责协调,按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。每年4月份开始,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艺术学系办公室提出申请。
2、“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马世晓书法研究中心”负责将经过程序筛选的申请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、评定和发放。
3、获奖的学生如发生停学、学习懈怠、弄虚作假和违法乱纪等情况,将取消其获奖资格。
未尽事宜,由“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马世晓书法研究中心”负责解释。
申请时间及程序
1、学生本人向艺术学系办公室提出申请,填写《浙江大学马世晓艺术奖励基金评审登记表》(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),并于4月30日之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申请材料(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)交至系办公室(浙大西溪校区逸夫艺术楼A-116室)
电子版发ysjwb2@zju.edu.cn邮箱
联系人:张一婷 周慧军
联系电话:88273418 88273633
2、“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马世晓书法研究中心”将评定结果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,奖励名单送交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,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发放奖金。
其他
本办法自2018年4月开始实施。本办法解释权归“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马世晓书法研究中心”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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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世晓先生简介
马世晓(1934-2013),山东滕州人,当代草书大家。
马世晓先生童年迁居徐州,幼承家训,笃志翰墨。1960年毕业于原浙江农业大学(今浙江大学)茶学系,留校任教。曾长期从事书法创作和书法教育工作。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三届理事,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一、二届评审委员会委员,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第二、三届副主席。
书法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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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世晓先生少年时期曾得传统文化熏陶,于诗文、书画、音乐方面均有所造诣。1960年马世晓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茶学系(后回归浙江大学),曾先后求艺于沙孟海、陆维钊、陆俨少、林散之等诸位名师。在浙江农业大学任教期间,马世晓开创了非专业艺术院校书法教育之先路。除担任浙江农业大学(今浙江大学)教授之外,马世晓亦曾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、中国书法家协会创作评审委员、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等。
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,马世晓先生即以他那极富个性的行草书法风格蜚声中国书法学界。
2014年底,马世晓先生的部分著作手稿、证书等资料由马亚桢捐赠浙江大学档案馆。同时,为了进一步弘扬书法草书艺术,加强草书艺术的研究,马师母提出成立“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马世晓书法研究中心”,并捐资100万元用于奖掖后学。2016年12月,马师母将马世晓先生的遗作共81件(110幅)捐赠给浙江大学,由浙江大学档案馆永久收藏。
马世晓书法作品捐赠展介绍
2017年5月7日,由我校人文学院与档案馆主办的“马世晓书法作品捐赠展”在浙江大学西溪美术馆开幕。展出作品共计81件(110幅),全部来自于马世晓夫人马亚桢女士的慷慨捐助,涵盖了马世晓先生参加每一届书法展、2006年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个人展览等各个时期的代表作。
开幕式上,档案馆馆长马景娣与马亚桢签署作品捐赠协议书,由常务副校长任少波向其颁发作品捐赠证书、人文学院楼含松向其颁发100万捐赠证书。同时,“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马世晓书法研究中心”聘浙江大学原校长潘云鹤,马亚桢为顾问,楼含松为中心主任,汪永江为中心执行主任,方爱龙、吕丰、池长庆为副主任,李廷华、钱晓明、张其凤、孟庆星、傅振羽、陈华平等为特约研究员,现场颁发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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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沐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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